7月8日,市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香港中路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及创业企业于创联工场孵化基地开展“网办走流程”活动,以落实“系统走流程”工作,让企业网办业务更加便捷。
人社局干部及创业企业一起,对网上申办创业业务的各项环节进行流程检验,针对办理环节中的疑问,现场解答、现场办理。
在人社局干部的指导下,创联工场孵化基地工作人员与创业企业经办人一同走一遍流程,一同探讨系统。结合实践,探讨人社系统网办业务在服务、使用过程中存在“堵点”“难点”。
在当天活动中,创业企业体验了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业务的网办申请、受理、审核等各个环节。市南人社干部闫艺、邢波现场解答企业问题10余条,为创业企业带去了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以便助力企业加速发展。
/ 精彩摘要 /
Q:“许多政策是以小微企业为对象制定的,如何界定公司是小微企业?”
A: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划型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且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国家小微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
·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不属于小微企业。
Q:“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相关补贴政策吗?”
A: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报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及岗位补贴。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毕业时间”与“办理就业登记经办时间”
2、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每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累计为1年 。
具体补贴标准为:
1、小微企业申请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岗位的,仍按原补贴标准执行,(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比例,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
*注: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2、自2020年3月12日及以后,小微企业招用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险)按月给予补贴(含疫情期间按社保减免政策),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注:属“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员,无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
创联工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政策沙龙、政策解读培训会等各类活动。并设立政策服务部,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帮助企业及时准确把握政策信息,深度对接创业优惠政策,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赋能企业快速发展。